Tuesday, February 12, 2008

遏止酒醉駕車的另類方法

二月十一日黃有志先生「不要再當酒國英雄」一文才在中國時報登出,指出國人拼酒文化和酒駕肇事的關聯,下午便聽到曾經涉入大麻案件接受勒戒的藝人洪其德,凌晨在墾丁酒駕肇事撞死一名騎乘機車的中年婦女。 肇事者酒測值高達1.28,是標準值的8倍之高。


目前國內對酒駕的懲罰,似乎仍然不脫罰鍰或監禁。 情形嚴重時,可能吊銷駕駛執照,不過這些方法似乎對某些人沒有效用。 很多人心存僥倖,認為自己飲酒後未必遇上酒測臨檢; 縱使駕照被吊銷,繼續駕駛也未必會再次遇上交通警察。 這些可能是國內因酒駕而肇事事件永無結束的原因之一。


美國少女影星琳西羅涵近日嗑藥酒駕醜聞不斷,坐牢假釋勒戒數次都沒有用。 最後加州的法官忍無可忍,要求她參加一個十八個月的酗酒教育計畫,並且在殯儀館停屍間作三天的社區服務,協助處理因酒駕喪生的支離破碎受害者屍體,和受害者家人交談,了解他們的感受。


這個方法對琳西是否有用,我們現在不得而知,但是如果國內部分駕駛及機車騎士的酒駕習慣不改,也許各級地方政府和立法院要考慮是否能用一些另類的血淋淋方法,給這些害人害己的駕駛人一個震撼教訓。。





本文經編輯後也登在二零零八年二月十二日中國時報論壇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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