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July 28, 2008

公民投票汽燃費隨油徵收

據報載,立法院交通委員會通過了「發展大眾運輸」修正草案,引起自用小客車車主們強烈不滿。 這個草案使得貨運三業和遊覽車業者永久免除汽燃費,而將相關費用完全由自用小客車和機車車主負擔。 這不但和目前世界隨油徵收的潮流背道而馳,更在能源高漲的今天產生了一個不公平的現象。 無論你改搭捷運兩個星期開一次車或是每天開車上下班,你都得繳交同樣的汽燃費。


在這一點上,主管單位交通部的說法是,根據當年經驗,採用隨油徵收容易造成地下油行猖獗,因為它們可以採用來路不明油料,不需要代收汽燃費,造成消費者車輛的損害。 這個說法,從過去的國民黨到民進黨再回到國民黨,沒有甚麼變化。 另一方面,立法委員們面對運輸利益團體,公會及其背後強大的選票力量,也不得不屈服,只能犧牲沒有組織的自用車和機車車主,而對大車業者提出優惠。


目前有憤怒的自用車車主表示將注意立法院投票情形,下次不投票支持向利益團體傾斜的委員。 其實這樣做未必有效,一來大部分選民都是健忘的,選舉前數日的發展比候選人或他所屬政黨過去數年的表現重要; 再者刷掉了偏袒貨運業者的委員,新當選的委員可能仍然偏袒同樣的業者。 交通部長表示可能會考慮在煉油或是燃料進口時收取汽燃費。 這種做法避免了一些可能的弊端,但是另行對貨運及遊覽車業者補貼的政策,在節能減碳的今天,仍然是一個不公平的諷刺。


在這種情形下,用公民投票立法讓汽燃費隨油徵收,是一個解決之道。 首先,在立法院行政院因種種考量不願意給選民一個公平的汽燃費徵收方案時,公民投票可以告訴官員和立委們誰才是政治的主人。 況且在過去八年裏,公投往往成為政客們的工具,由上而下推動,迎和政客政黨的目標。 讓大家忘了,其實這種官員不在乎的民生法案,才真正是公民投票的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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