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載,近百名學生進行全台大串連,組成「野草莓學運」,希望馬總統能兌現競選支票,修改集會遊行法,將許可制改為報備制。 在北台灣的寒風細雨中,學弟學妹們在自由廣場上靜坐,精神可佩; 但是做為一個過來人,我對學弟學妹們有兩個建議,也許對集會遊行法的修訂有事半功倍之效。
首先,對集會遊行由許可制改為報備制,茲事體大,必須從長計議。 現行制度由警察單位許可可能有憲法爭議,但是不可諱言的是,每個人伸張自己的言論自由的同時,必須要考慮到是否影響到他人的自由。 學弟學妹們在自由廣場抗議,並未過度影響他人,要求報備後便可靜坐,似乎並無大礙,但以總統府為例,如果常常有示威抗議活動,必然影響到附近北一女中學生上下學及授課活動。 主張集會遊行不需許可只要報備的學生和政治人物們,必須思考如何在伸張自己言論自由的同時,不至於影響他人正常交通商業及教育的活動,才能獲得更多人民的支持。
另一方面,在野的政黨以伸張民眾權利和言論自由為目標,和學運站在一起,但是執政黨必須以社會安定,工商繁榮為考量,而且示威抗議多半針對執政黨,因此朝野政黨對這個問題看法隨在朝在野有完全不同的轉變,是可以預期的。 要求立法院的多數通過修正案,難度頗高。 雖然修正集遊法是馬總統政見之一,但是總統對同黨立委沒有約束力,也是一個不爭的事實。
當年「野百合學運」時代,國內有老立委國代的法統爭議,總統也並非直選產生,用體制外的方法尋求政治改革有其正當性。 十八年後,總統已是全民普選,立委是台灣地區直接或間接選舉產生,又有公投法,讓民眾表達意見。 再用靜坐的方法尋求集遊法的修正,並不名正言順。 我建議靜坐的學弟學妹們停止靜坐抗議的方式,考慮如何保障他人正常活動權益 改採用公民連署的方法推行集遊法修正案的公投,應該更有效也更有正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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